关于选聘法律中介机构的公告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是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管理,目前南宁市停车泊位约35686个、停车带19483米,慧泊公司经营管理的泊位26711个、停车带12289米。正在开展的其他业务一是地铁沿线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运营管理,设置收费保管区域103处;二是共享停车场运营管理,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共享停车场有科学技术协会、交警支队、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8个单位。根据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
公开选聘1家法律中介机构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三、服务范围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
六、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应聘的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南宁市内有固定住所(办公场所);
2.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应聘中介机构应当至少指派3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配备1名律师团队负责人,要求连续执业时间15年以上(含15年),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2名律师团队成员,其中至少有1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其他律师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2年(含2年)。
七、服务内容
(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起草、审核或修改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三)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八)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法律讲座;
(九)受公司委托,代理诉讼、仲裁、复议案件等活动,原则上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2013〕4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定价;
(十)对出具的简要法律意见书不另行收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事项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原则上按照不高于6000元/份的标准收取;
(十一)处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八、选聘工作安排
(一)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公司报名。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上午12:00前。地址为:南宁市友谊路21-6号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楼504室。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不少于3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的,则重新开展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未入围中介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竞争的法律中介机构后,公司将发出书面通知书,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选聘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中介机构。
(五)发布中选公示,与中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九、报名材料
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材料如下:选聘单位报名表、单位简介、中介机构资质证书、中介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中介机构近三年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记录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公司党务专员(监督电话:0771-4894097)
十一、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公司综合部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78127255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选聘法律中介机构报名表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执业许可证号 | 现有执业律师 人数(人) | ||
办公地址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提交资料清单(按顺序排列) | |||
参选单位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