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意向投标人征集公告(邀请招标)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312


该项目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工作,负责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修缮项目设计等内容。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交资格申请,我公司将从报名单位中邀请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修缮项目设计,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一层交资使用面积867㎡,市民卡营业厅使用面积97.23㎡,凯通使用面积311.03㎡;二层凯通使用面积1534.76㎡;三、四层交资使用面积3069.52㎡。

1.2招标预算:约20.45万元

1.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4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

1.5招标范围: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修缮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6工期:20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要求  

2.5 业绩要求:无要求

2.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 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三. 报名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4.1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2资质证书、“信用中国”信息查询复印件等本公告第二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材料。

4.3由意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 

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期需支付招标人委托中介招标代理费预估合计人民币6000元。

5.1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下浮  2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专家评委评审费据实另计,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23日18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二楼214室。 

招标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1-582776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214办公室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