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公司部分加油加气设备资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
(一)加气设备一组资产评估;
(二)加油站油气回收二枪加油机(8台)资产评估
(三)三油品四枪税控加油机(2台)资产评估。
三、公司概况
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7日,是南宁交投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石油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
四、服务收费情况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评估服务收费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费率不得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
五、报名中介机构要求、条件
(一)入选最新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中介机构;
(二)连续三年均有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近三年企业财务评估、资产评估等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23 日18:00前。地址:南宁市火车东站凤岭客运站1号写字楼南宁交投集团大楼13楼。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的,则重新开展相应项目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多于3家(含)、少于5家(含)的,全部入围参与竞争,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多于5家(不含)的,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
(三)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中介机构。
(五)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报名时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中介机构报名时需提交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如下:选聘单位报名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年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近三年在资产评估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八、公告中涉及的“三年”
公告中涉及的“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九、联系情况
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黄女士,联系电话0771-5778249。
附件:选聘单位报名表
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2日
选聘单位报名表
附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选聘内容 | ||||
营业执照编号 | ||||
基本情况 | ||||
是否入选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 是 | 否 | ||
提交资料清单(按顺序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