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有资产租金减免事项公示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349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承租名下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场地,符合疫情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减免租金。现将有关减免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类别

租赁单位

企业类型

是否符合减免政策

减免金额小计

1

河堤路两层半房屋

房屋

广西新概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符合

18375.00

2

邕宁防洪堤117间铺面

铺面

广西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符合

73316.25 

3 

亭子村回建房门口南面土地

土地

广西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符合

37290.96

4

亭子村回建房门口北面土地

土地

广西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符合

46284.07

5

凤江路剩余土地

土地

高乃添

个体经营户

符合

20171.30

6 

七一总渠土地

土地

广西鑫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符合

53154.95

7 

顺水湾停车场配套综合楼

其他

广西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型企业

符合

195042.92

8 

南化集团有限公司配套用房

其他

广西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符合

48612.90

合计:

492248.35 

一、减免对象

直接承租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场地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

二、减免标准

2020年2—3月份租金免收、4—6月份租金减半。

三、公示方式及期限

1、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网络公示,网址:http://www.nnjtjt.com,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各相关项目租赁现场进行张贴,公示期为一个月。

四、若已获得减免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存在将承租资产进行转租的行为,应将此次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减免金额给予实际承租方。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监督电话:0771-5827286)

特此公告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