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港中心城港区蒲庙旅游码头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除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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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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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宁港中心城港区蒲庙旅游码头工程项目(一期)于2019年5月14日完成了相关调查工作并出具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按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程序,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外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南宁港中心城港区蒲庙旅游码头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除外)的公示附件。
南宁港中心城港区蒲庙旅游码头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除外)-公示本.pdf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刘卫东 134810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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