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 自主验收公示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南宁市组织开展“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代表有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南宁新桂检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及两名特邀专家,并组成了验收组,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及资料查阅等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组经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依法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项目是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一级客运站,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北侧,南宁东站南广场东侧。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有长途客运站、1#楼(22层塔楼)、2#楼(33层塔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长途客运站为5层的建筑,1#楼的1~22层为长途客运站办公楼;2#楼的1~3层预留作为商铺,4~33层为办公楼。项目总占地面积30668.6m2,总建筑面积约171889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6196m2,地下设置3层,地下总建筑面积55415m2。
项目于2017年2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6日完成全面主体封顶,目前长途客运站站房、地下室已投入使用,两栋塔楼预计2019年7月投入使用。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由长途客运站房、1#楼塔楼、2#楼塔楼及配套设施组成。实际平面布局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公用工程中由3台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变更为1台134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长途发车位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本项目相较于环评阶段,项目建设位置、占地面积、环保措施等均未有明显变化,不涉及工程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施工场地内修建了简易沟渠,将冲洗废水引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抽吸清运。
项目的1#楼西南侧和2#楼东南侧地下各建设了1个化粪池,目前没有餐饮业进驻,如后期有餐饮业进驻,需建设隔油池。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有粉尘和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有TSP、CO、SO2、NOX等。
施工期设置洒水车对工程施工区域和临时占地区产生扬尘区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散装材料密闭或加盖帐篷等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堆料场远离居民区并设置有遮盖等防护措施。
项目的地下停车场内建设有排风机和排风管道,设置有专用油烟烟道和柴油发电机排气管道并排至长途客运站站房楼顶。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装修工具等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在施工期间,已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部分安装减震垫等,未接受过周边居民投诉施工噪声影响。
项目的配套设施发电机房设置在-1F独立的密闭设备用房内,水泵房设置在-3F独立的密闭设备用房内,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均安装有减振器和减振垫。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污水
根据监测结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近期由于站南四路市政污水管网未验收使用,项目无法接入,目前暂由南宁市万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抽吸清运,后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配套的固定设备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东面、南面和西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3)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备用发电机废气、垃圾暂存点恶臭、公厕恶臭、发车区、下客区以及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
垃圾暂存点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公厕恶臭由清洁人员定时清理。备用发电机位于地下室内,用于停电时临时发电,柴油发电机燃油产生燃油废气,房内设有排风机和排风管道,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有排风机和排气管道,汽车废气通过排气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
五、验收结论
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部分环保措施进行了优化。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总体上基本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该项目环保验收。
附件:(公示)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验收调查报告.pdf
南宁市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长途客运站部分)项目验收意见.pdf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