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详细说明

    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出资成立的,主要负责投资活动、工程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物流运输、房地产开发、土地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等工作。根据我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选聘内容

    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三、服务范围

    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时间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限价3万元/年,服务费用原则上分为两期支付

    六、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

    2)拥有30名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纪录。

    2.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指派3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合伙人身份并连续执业1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具备服务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1名连续执业8年(含8年)的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4)其他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含3年);

    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律所投标资质,必须与后续服务律所资质一致,不允许挂靠总所投标。

    5.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律师团队人员资料,必须是后续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如需更换不能低于投标律师团队人员资质标准,且需我司同意。

    七、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2.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3.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对公司前期拟开展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业务、重大经济活动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5.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6.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8.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9.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二次的法律讲座;

    10.受公司委托,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上述活动原则上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

    11.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原则上按照不高于8000元/份的标准进行收取,但对涉及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可另行协商确定合理费用;对不涉及法律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意见书》采用报价的方式处理,最高限价8000元/份。

    12.根据公司要求处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务。

    八、工作步骤

    (一)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选聘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选聘人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为入围律师事务所;

    (三)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入围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

    (四)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后,由选聘人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nnjtjt.com/)发布中选公示;

    (五)公示期届满,由选聘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九、申请材料的组成和顺序如下:(要求编目录和页码)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律师事务所简介(根据自身情况编写);

    2.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的证明;

    3.拥有30名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的证明;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纪录证明;

    5.律师服务团队成员简介(应简要说明执业年限、业务专长、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的工作经验、政治面貌);

    6.律师服务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

    (二)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分为两个,一个是对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报价,最高限价3万元/年;另一个是对不涉及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费用报价,最高限价为8000元/份。

    (三)实施方案

    1.服务团队

    包括团队人数、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等。

    2.服务内容

    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公告服务内容编写承诺承担的服务内容。

    3.服务工作方案

    包括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等内容。

    (四)相关工作经验

    1.团队负责人工作经验

    包括执业年限、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及政府机关的工作经验、主要业绩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交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业务经验证明)

    2.团队成员工作经验

    包括执业年限、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主要业绩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交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业务经验证明)

    (五)资质水平

    1.律师事务所资质水平

    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书、成立时间、执业律师人数、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以及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记录的证明、相关奖项及荣誉等。

    2.服务团队资质水平

    包括律师执业证书或其他与业务需求相关的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证明、相关奖项及荣誉等。

    十、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截至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

    (二)地址: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和凯科技园9楼0912室 合约法务部  邮政编码:530313

    (三)联系方式: 小吴  19376343112

    (四)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可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但不管以何种方式递交,均需确保申请材料在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实际签收的日期为准。

    2.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未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选聘人不予受理。

    十一、提交的申请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材料: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对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相应的;

    3)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总机构和所属分机构同时申请同一项目的;

    5)提交申请材料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6)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十二、评分细则

    (一)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总得分以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分数与现场评分分数加和计算。

    (二)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分数占总分的40%,最高分为40分。现场评分分数占总分的60%,最高分为60分。现场评分分为专项《法律意见书》报价、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水平部分,分别占现场评分总分的5%、35%、30%和30%。

    、确定中选律师事务所

    (一)总得分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有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得到相同最高得分的,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中选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且未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形的,由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选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二)中选律师事务所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参选项目或在参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参选和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律师事务所自动获得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律师事务所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选聘人重新组织选聘。

    十四、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需自理,递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十五、本次选聘事项的监督部门

    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监督电话:0771-5910887

    十六、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疑问

    请与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5910882

     

     

    南宁交投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