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详细说明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南宁市交通投资建设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按照“专业化、功能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的五化发展要求,形成高速公路、油气、充电基础设施、停车场、区域开发、房地产、市政工程、大宗商品贸易、旅游、物流、物流管理、移动城市服务平台和矿产开发等板块业务,逐步构建成以基础设施为主体、以能源资源与城市服务为驱动的南宁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与资产运营商。根据集团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担任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
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三、服务范围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限价为25万元,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
六、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
(2)拥有30名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纪录。
(二)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指派3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合伙人身份并连续执业1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具备服务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1名连续执业8年(含8年)的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4)其他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含3年)。
七、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2.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3.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对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交公司决策的事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5.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6.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8.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二次的法律讲座;
9.受公司委托,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上述活动原则上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
10.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原则上按照不高于8000元/份的标准进行收取,但对涉及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可另行协商确定合理费用;
11.根据公司要求处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务。
八、工作步骤
(一)律师事务所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集团公司报名。本次选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下午6:00前,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南宁交投大厦1912室 集团公司法务部。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为入围律师事务所,由集团公司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
(三)入围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入围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
(五)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后,由集团公司与中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九、报名材料
律师事务所报名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如下:参选单位报名表、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记录的证明(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十、本次选聘事项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工程部,监督电话:0771- 5689390。
十一、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疑问的,请与集团公司法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5689256。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