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交投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三十三)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10:12 * 浏览: 2083

(三十三)其他窗口单位创城实地要求

 



一、公益广告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承诺、管理细则、服务标准等);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相关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3处(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LED屏滚动字幕可算公益广告,室内以间隔10米为1处。




二、志愿服务

1.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

2.有志愿服务人员佩戴标识,正常提供服务;

3.看到志愿服务内容(有上墙的服务项目和能够提供的具体物品)。




三、行业规范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承诺、管理细则、服务标准);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渠道,24小时内答复,查阅投诉处理记录并回访???;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热情耐心为客户服务,没有看到从业人员慵懒散拖、怠慢群众的现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四、文明行为

1.有明显禁烟标识;

2.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五、无障碍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六、公共服务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七、消防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2.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来源: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郑丽华

审核: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