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交投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二十五)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10:12 * 浏览: 2785

(二十五)医院创城实地要求

 




一、公益广告


1.在显著位置(如:进出口、大厅、服务台、电梯、走廊等)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相关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的未成年公益广告),两处公益广告之间至少间隔10米;

2.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二、宣传动员


1.在显著位置设置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

2.有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三、志愿服务


1.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

2.有志愿服务人员佩戴标识,正常提供服务;

3.看到志愿服务内容(有上墙的服务项目和能够提供的具体物品)。




四、行业规范


1.在显著位置设有行业规范(如办事程序、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渠道,24小时内答复,查阅投诉处理记录并回访):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入,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五、文明行为


1.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2.无乱扔杂物现象;

3.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6.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在医院入口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六、无障碍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4.设有母婴室;

5.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七、公共服务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2.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3.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4.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八、消防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2.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来源: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覃英志

审核:张敏